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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生知道了沒?美國頂尖名校生必讀的11則入學忠告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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底下是 大學生知道了沒?美國頂尖名校生必讀的11則入學忠告 的內容簡介



拿高分、All pass都不是重點
看看美國頂尖名校生,怎樣念大學!


閱「生」無數的美國頂尖名校教務長,給你成功「轉大人」的犀利箴言
◆ 用正確的方式犯錯,你將更了解自己與人生!
◆ 對父母、制度權威不滿!好老師教你用「獨立思考」突破束縛
◆ 書背得滾瓜爛熟有什麼用,懂得分析與運用才是王道!
◆ 別只顧著猛抄黑板,你該學會「脈絡式筆記術」!

35位美國頂尖名校教務長,這樣引導哈佛、耶魯、賓州等大學新鮮人,迎向暢快青春!

申請、推甄入學口試前,如何掌握大學生的生涯重心?
上了大學,家長、老師不再耳提面命,生活和學習一夕間都成了自己的事!

離家就學不只是安頓生活的考驗,更帶來親子溝通的衝擊;課後作業量銳減、自行規劃課程的自由,帶來前所未見的忐忑與徬徨,究竟該如何調適?

畢業後,新生活重心在哪裡?還是該繼續深造?
大學教育不是一個口令、一個動作,你的收穫多寡,必須由你自己開創!

美國頂尖名校的35位教務長,點列11則大學新鮮人必讀的入學忠告。本書不只提供完備的心理建設,更說明成功者在大學期間,務必受啟蒙的卓越視野與核心價值。把握名校教務長的忠告,你才能及早打造成功體質,迎向暢快青春!

作者簡介

約翰.貝德爾(John B. Bader)

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的教務處副處長,他在耶魯大學取得歷史學學士學位,並於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分校取得政治學碩士與博士學位。

截至目前為止,貝德爾已輔導過數百名美國名校的大學新鮮人,並引導當中逾百名學生獲頒知名的「羅茲」、「馬歇爾」、「杜魯門」和「富布賴特」等獎學金。

貝德爾認為自己的大學生涯雖然充實,卻錯失了一些嘗試新事物、學習新想法的重要機會,有感於此,他執教大學後,遂積極投入新鮮人、轉學相關輔導工作,並將經驗與心得寫入本書當中。

譯者簡介

陳榮彬

1973年生,輔仁大學比較文學博士,研究興趣為「現代主義城市文學」與「形式主義、結構主義文學批評」,目前為臺灣大學臺文所兼任講師,以英文教授「An Introduction to Postwar Taiwan Fiction」(戰後臺灣小說導論)課程,並為清雲科技大學兼任助理教授。

著有《當電影遇上爵士》,譯作總計二十餘本,包括《喬伊斯:永遠的都柏林人》、小說大師費滋傑羅第一本作品《塵世樂園》、間諜小說大師勒卡雷經典力作《諜影行動》,以及《胖子的脂肪該被抽稅嗎?》、《你怎麼設計幾年後的不一樣?》、《說男人的壞話》。

  • 原文作者: John B. Bader
  • 譯者: 陳榮彬
  • 出版社:大寫出版

    新功能介紹
  • 出版日期:2012/06/19
  • 語言:繁體中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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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日前有民眾因夫妻稅制問題質疑國稅局 「活著免稅、死了得繳錢」。(圖/記者林世文攝)

記者林昱均/台北報導

遺贈稅自今年5月中起改採累進稅率10-20%,不少人提前做財產規畫的贈與。北區國稅局指出,日前有丈夫利用配偶贈與免稅的規定先將財產贈與妻子,但他卻不幸過世,事後國稅局卻依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規定「過世前2年贈與將視為遺產稅」,要求妻子須補新版高稅率的遺產稅,讓該名妻子大嘆稅制是「活著免稅、死了得繳錢。」

財政部配合年初通過的長照法計畫,為了擴充長照財源,因此於今年3月提出遺贈稅、菸稅修正草案,將兩者稅率皆提升、並將其稅收納入長照基金。

遺產稅部分,條文修訂為將遺產總額減掉扣除額、免稅額後的遺產淨額,在5千萬元以下者,課徵10%;超過5千萬元至1億元者,課徵500萬元,加超過5千萬元部分的15%;超過1億元者,課徵1250萬元,加超過1億元部分的20%。

贈與稅部分,修法條文明訂,將按贈與人每年贈與總額,減掉扣除額、免稅額後的贈與淨額,在2500萬元以下者,課徵10%;超過2500萬元至5千萬元者,課徵250萬元,加超過2500萬元部分的15%;超過5千萬元者,課徵625萬元,加超過5千萬元部分的20%。

不過,遺贈稅率調升後卻有不少狀況產生,包括像該夫妻的生前配偶贈與免稅、死後卻被用新版高稅率20%的遺產稅課徵;另外也有兒女於年初獲父母贈與後、父母卻不幸在年尾過世,因此兒女原先獲得的原版10%稅率的贈與又被視為新版20%稅率的遺產稅,等於所獲財產又被抽成。部分民眾因次怨懟稅務稽徵人員,質疑稅法的夫妻間贈與財產免課稅規定是玩假的,也有人認為生前贈與低稅率死後國稅局卻要求補稅的觀感不佳。

對此國稅局表示,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第15條第1項第1款同時也清楚規定,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的財產,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,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,併入其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。

不願具名的北市醫護人員則指出,相關制度可能是因為過去曾有家屬為了讓所繳的稅率更低,要求醫院暫緩拔管,並趁臥榻在床的父母臨終前及時簽署贈與等書面協議並辦妥手續,因此國稅局才考量放入「過世前2年都算遺產」條款以防範相關的惡質繼承人,「有家屬為了錢,什麼都敢做。」

▼國稅局報稅示意圖。(圖/記者張一中攝)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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